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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学科简介与研究方向

  天津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将以法学一级学科学位点为基础,本着学校以“法工奠基”的创立宗旨,以科技法和知识产权法为优势和特色,培养具有扎实法律专业功底、具备一定理工科专业知识背景、宽口径且实践能力强的新型法律人才,特别是重点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科技发展带来的新问题的能力。现法学系拥有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与司法部、天津市人大法工委、天津市法制办、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和平区法院以及多家优秀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能完全满足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需要。研究生就业方向主要为公检法系统、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和公司法务。

  学科目标

  结合天津大学的工科优势,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并具有跨学科背景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科技法务人才。具体要求:

  (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深刻把握法律职业道德原则和法律职业伦理规范。

  (二)在法律实践经验基础上,通过提升法律理论水平,全面加强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与方法、职业思维、职业语言和职业技术等能力,特别是熟练掌握科技法、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知识与能力。

  (三)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知识,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培养方式

  (一)采用全日制的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

  (二)加强专题性教学建设,结合司法实践疑难事案,采取师生互动式讨论教学为主,重视从实践提炼理论,着重法律原理的思维训练。

  (三)设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每位学生至少有一位学习导师。导师组应由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

  (四)加强与法律实际部门的联系和交流。

  (五)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核两种方式,其中考试科目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方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学习年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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