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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化学

  学科简介与研究方向

  天津大学化学一级学科是以天津大学化学系为载体的天津大学唯一的理科一级学科。2003年有机化学和物理化学博士点申报成功,实现了天津大学理学类博士点的零突破;2005年和2007年先后申报成功化学博士授权一级学科点和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再次证明了本学科的实力。依托于化学系的化学一级学科每年都能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各部委基金的支持,此外,由于实用性强,还不断得到国内外企业横向资金的资助。依托于化学系的化学一级学科在天津大学高水平学术论文方面占有明显优势,近年有多篇论文发表在Chem.Rev.,Chem.Soc.Rev.,Angew.Chem.,Chem.Commun.,Adv.Synth.Catal.,Chem.Eur.J.等国际著名学术刊物上。

  研究方向: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学科目标

  1.进一步拓宽和加深学生在化学及其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2.通过科研实践,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3.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学习,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方式

  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的培养方案和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方向与培养计划。制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该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对该硕士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方向、课程学习要求及考试方式、教学实践和参加学术活动等环节做出具体的规定或要求。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须经导师签字,学院领导审定后,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硕士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硕士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培养计划确定后,硕士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在执行培养计划的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须填写《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领导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备案。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导师应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因材施教,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和科研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研究生导师还要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培养研究生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研究生培养中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学习年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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