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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助学金相关问题解答


 1.哪些研究生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覆盖面是多少?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若符合评定条件,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接近招生计划总人数的70%。
  2.学业奖学金分为哪些类别?每一类奖学金的评定基础是什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三类。全额奖学金授予科研创新潜力大、特别优秀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授予入学考试成绩优异的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授予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全额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以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为基础,招生结束后由学校直接评定,不需要申请;综合奖学金以在校学习一年以后的研究生综合考评情况为基础,由学生本人根据条件申请,学院组织评定后报学校批准。
  3.全额奖学金的评定比例是多少?如果研究生想获得全额奖学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全额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10%,具体的评定人数每年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重点学科等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博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只能授予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指二级学科)全日制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突出、研究计划或思路明确、学术发展潜力较大的博士生,同时要考虑入学考试成绩、科研项目和成果、外语水平等因素。
  硕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授予两类学生:一是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与复试加权排序名次在本专业本复试组10%以内的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含校外调剂录取的研究生)。
  4.获得全额奖学金后,是否意味着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可以免除在读期间的全部学费?
  不是。为了激励全额奖学金获得者继续努力学习,学校对全额奖学金获得者规定了相应的限制性条件。若全额奖学金获得者出现了以下情形之一,将被取消其全额奖学金资格或停止发放全额奖学金。具体情形有:
  (1)研究生新生放弃入学资格或未按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取消其全额奖学金资格;
  (2)在读研究生未按期报到注册的,停发当年全额奖学金;
  (3)在读研究生提出退学申请的,停发当年及以后年度全额奖学金,当年已经发放的,予以收回;
  (4)研究生在读期间必修课或选修课未达及格标准的,停发当年及以后年度全额奖学金,当年已经发放的,予以收回;
  (5)博士生综合考试成绩不合格或未通过中期筛选的,以及硕士研究生未通过中期筛选的,停发当年及以后年度全额奖学金,当年已经发放的,予以收回;
  (6)研究生在读期间如有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停发当年及以后年度全额奖学金,当年已经发放的,予以收回;
  (7)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从处分决定正式生效之日起停发当年及以后年度全额奖学金,当年已经发放的,予以收回。
  5.新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是多少?如果要获得新生奖学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新生奖学金奖励第一学年学费,评定比例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50%。具体的评定人数根据当年生源质量、招生计划等因素确定。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授予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指二级学科)全日制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突出、研究计划或思路明确、学术发展潜力较大的博士生。
  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授予入学考试初试与复试加权排序名次在本专业本复试组50%以内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校外调剂录取的研究生)。
  6.综合奖学金的评定等级和评定比例是什么?
  博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的等级和评定比例为:
  (1)一等奖金额为两年学费,评定比例不超过各学科当年招生人的10%;
  (2)二等奖金额为一年学费,评定比例不超过各学科当年招生人数的20%;
  (3)三等奖金额为一年学费的50%,评定比例不超过各学科当年招生人数的30%。
  博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以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科研成果与科研项目为重点考核要素。
  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的等级和评定比例为:
  (1)一等奖金额为两年学费,授予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本学院本学科前10%的三年制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金额为一年学费,授予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本学院本学科前11%—30%的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以及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本学院本专业前10%的两年制硕士研究生。
  (3)三等奖金额为一年学费的50%,授予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本学院本学科前31%—60%的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以及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本学院本专业前11%—30%的两年制硕士研究生。
  以上综合测评排名不含全额奖学金获得者。
  7.三种学业奖学金的关系是什么?为何获得全额奖学金后,不能再申请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
  答:设置三种学业奖学金类别的目的就是形成“一、二、三”个学业奖学金等次,分别资助相当于“3年、2年、1年”的学费,并鼓励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努力学习,动态竞争,以达到通过奖学金提升研究生学习积极性的目的。
  获得全额奖学金的研究生由于已在学费方面得到了全部资助,因此不能再重复申请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获得新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只得到一年的学费资助,因此根据在读期间表现可申请综合奖学金。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入学时既未获得全额奖学金又未获得新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凭借在读期间的综合表现,在第一学年结束后申请相应等级的综合奖学金。
  8.在读研究生出现哪些情况,将被取消综合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综合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1)申请奖学金当年未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
  (2)在读期间必修课与选修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分,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追究的;
  (4)在申请综合奖学金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由学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其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学费减免且已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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