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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邮电大学考研复试公告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达到相关学院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均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

  请各位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填报复试信息及复试科目,并认真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用于后期接收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复试信息的考生,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我校拟定于3月19日(星期日)——3月25日(星期六)左右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

  1、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物联网学院、教育学一级学科复试时间如下:

  3月19日上午11点前,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相关学院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3月19日下午,笔试。

  3月20日--23日,综合面试、体检,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公告。

  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考生的复试时间及安排详见学院公告。

  2、除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物联网学院和管理学院的复试地点在三牌楼校区外,其他各学院都在仙林校区进行。具体复试报到时间和详细地点见各学院公告。

  三、考生复试前必须完成的工作

  1、网上选择复试科目

  参加复试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登陆“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19.236.104:8080/ksxt/login.aspx),根据招生专业要求选择复试科目(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3月9日之前已在我校预调剂系统中报名的考生,由学院公布复试名单,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登录“调剂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202.119.236.104:8080/zsgl/fsgl/register.aspx)→申请修改→确认填写“原报考专业及代码”、“复试科目”(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调剂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3月16日20:00起,3月17日17:00时止。

  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的所有调剂考生直接与学院联系,确认复试科目。

  2、网上支付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登陆“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支付平台(网址:http://202.119.236.104:8080/zfgl/login.aspx)交纳100元人民币的复试体检费(其中80元为复试费,20元为体检费),从外校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费根据学院要求直接交复试学院。未交纳复试体检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复试体检费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退回复试体检费。网络支付时间:3月16日20:00时起,3月17日17:00时止。(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复试考生的缴费截止时间按学院要求)

  四、资格审查要求

  我校各学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复试学院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防生”提交由所在学校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国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8、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

  另外,复试时,考生向复试专家组提供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和报考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五、调剂办法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3月17日正式开通)中按要求填报调剂申请。我校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并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将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标识,考生必须在限定时间(24小时)内回复确认,一经同意,不得更改。

  六、师生互选

  我校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拟定4月下旬进行师生双向选择。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按时登陆“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报导师。导师根据本人招生人数限额和拟录取考生的志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研究方向,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七、政审、调档

  所有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档案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具体政审、调档工作由学院组织。

  八、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学费、住宿等说明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总计(元)

工程

3年

2.4万

工商管理硕士(MBA)

3年

6万

会计硕士(MPAcc)

3年

3万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时注册学籍。课程学习时间可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也可安排在周末。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享受奖助学金,特别优秀的可申请企业奖学金。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后,可安排住宿,住宿地点为我校锁金村校区(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7号)。入学时应按时交纳住宿费。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6、档案管理与就业派遣

  录取为非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需将档案调入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按国家规定,采用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发派遣/报到证)。

  附件: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研究生培养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
00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王老师,电话************
002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周老师,电话************,************
003 光电工程学院 卢老师,电话************,85866296
004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蔡老师,电话************,85866151
005 自动化学院 王老师,电话************,85866506
006 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薛老师,电话025-85866332,85866533
007 物联网学院 于老师,电话************
008 理学院 陈老师,电话************
010 传媒与艺术学院 刘老师,电话************
011 管理学院 张老师,电话************;王老师(MBA\项目管理),电话************
012 经济学院 吕老师,电话************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老师,电话************
014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韩老师,电话************
015 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电话************
016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朱老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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