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2007年9月修订)为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激励研究生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原国家教委、财政部[1994]50号和[1996]85号两
(2007年9月修订)
为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激励研究生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原国家教委、财政部[1994]50号和[1996]85号两个文件精神,特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对象
所有全日制在籍一、二年级研究生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类别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五类:
1、研究生一等优秀奖学金;
2、研究生二等优秀奖学金;
3、研究生三等优秀奖学金;
4、研究生单项优秀奖学金;
5、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研究生专项优秀奖学金。
三、各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获得各类优秀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含通报批评);
2、必修课程或由导师指定选修的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3、延期毕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