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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兰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口腔医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优质生源师从优秀导师。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专家和院纪检委员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院推免生的推荐、复试、录取工作,对我院的推荐、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余占海(教授,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

  刘芳(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斌(教授,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

  黄剑华(副书记,纪检委员)

  成员:康宏(教授)

  王静(教授)

  任利玲(教授)

  李志革(主任医师、院长助理)

  张洁(副教授)

  陈吉平(副院长)

  马赛凤(院团委书记,年级辅导员)

  徐焱炀(办公室副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

  三、推荐办法

  1、条件及要求

  (1)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1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基本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

  (2)根据学校要求推荐资格考核以学生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察学生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技能等方面,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我院以推免生名额的160%进行综合测评成绩入围(若有放弃可按顺序递补),进行选拔推荐,最多推荐不超过前30%。

  (3)被推荐的学生应品行优良,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违纪处分记录。

  (4)被推荐的学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或在各项重要专业、综合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为推进国内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内外校际交流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8)获得向外单位推荐名额的学生,不得再向本校推荐,如果9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则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9)已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得参加外校任何形式的研究生推免,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2、推荐程序

  (1)年级辅导员提供毕业生的四年学科课程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综合排名。

  (2)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要求者,由学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参加研究生免试推荐面试。2016年9月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专家将根据学生汇报的平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实习工作及研究与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分,学生纯学业成绩(四年学分绩)占综合评分的80%,面试成绩占15%,实习表现5%,附加分5分,其中实践技能操作3分,附加分2分。并按评分成绩高低排序后在本学院内向学生公示名单。经公示后,学院根据推荐指标确定初选名单。

  (3)为保证各类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学院对优秀学生进行最后成绩的附加分,加分细则如下:

  A.发表SCI类论文的加分1分,

  B.发表EI类期刊论文的加分0.8分

  C.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分。

  D.本科生发表CSCD核心期刊的,一作0.7二作0.6三作0.5国家级、省级一作0.5二作0.4三作0.3

  E.通过全国大学国家六级英语考试加分0.2,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加分0.2,重复获得者不重复加分。

  F.主持国家级创新类项目并结项者加1分,参与者加0.5;主持省级项目并结项者加0.8分,参与者加0.4分,主持校级项目并结项者0.5分,参与者加0.25分。

  (4)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对入围学生进行审核并按照学校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5)公示: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处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学秘书负责材料的整理和上报。

  3.时间安排

  9月13日报送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推免生遴选办法

  9月14日上午举行推免生答辩会及临床操作技能考试

  9月14日下午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审核并按评分成绩高低排序后在本学院内向学生公示,按照学校要求确定9名推荐人选。

  9月15-9月22日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处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9月23日按照要求上报推免生材料。

  9月23-25日组织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登录注册等工作。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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