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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若拟录取考生因故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本人于4月25日前与我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将在具备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依次向下递补其他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
  联系人:沈晓欢
  联系电话:************
  二、监督投诉方式
  受理部门: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纪委、监察处
  电话:************
  邮箱:jw@lixin.edu.cn
  三、其他事宜
  1.学校将于近期发送调档公函,调档公函的寄送地址以《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登记表》上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请注意查收。
  考生收到调档公函后,请立即送交档案所在单位(部门)。考生人事档案须由单位(部门)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2014年5月4日前通过机要渠道寄送至审计硕士教育中心,请勿个人邮寄。如因误邮递或未在规定时间寄达导致延误政审而影响录取所造成的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联系人:宋静
  联系电话:************
  2.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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