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涉及学术型15个一级学科、72个研究方向,专业型9个类别、31个专业领域,仅招收全日制考生。具体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涉及学术型15个一级学科、72个研究方向,专业型9个类别、31个专业领域,仅招收全日制考生。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请查看《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及拟录取推免生数,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推免系统中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部分专业领域外均需符合上述(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1-4的要求。
2、部分专业领域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教育硕士“045101教育管理”领域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各专业领域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内容。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补充说明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2)以同等学力身份跨专业报考者,须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须提交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四)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条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需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接收条件请考生查阅《海南师范大学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办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推免生除外)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需认真在研招网校对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报名信息从报名到录取全程使用),发现网报信息错误者请自行及时修改,以免影响整个招考过程。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时具有专、本科学历的考生,在备注信息中,详细准确填写各阶段毕业时间、学校、专业等信息(包括本、专科阶段),并注明全日制、自考及脱产进修等学习类别。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各位考生请注意查看所选考点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有关考生学历和学籍查询的说明
(1)考生填写的毕业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否则会导致校验未通过,包括毕业学校名称及毕业年月等。
毕业后更改姓名等的考生应提供相应权威部门的真实证明材料供核查。
(2)原毕业学校更名或合并者,如在下拉列表找不到学校名称,考生必须在网报系统中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填写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
(3)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原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全过程。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或是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不配合者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5)请考生自行查询并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解决。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注:具体报名事宜请留意关注海南省考试局发布的《海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与科目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准考证下载打印
1、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由考点统一安排。
4、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研究生初试、复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101思想政治教育、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或各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录取
(一)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四)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其他事项
(一)基本修业年限
目前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为2-3年,其中工程硕士与艺术硕士为3年,其余类别均为2年。
(二)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其中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研究生学费拟定为12000/年(实际学费标准按照海南省教育厅批示执行)。
(三)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一志愿生源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
1、一志愿生源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经初、复试被录取的考生给予奖励,额度拟定为8000元,入学当年一次性发放。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入学当年的学业奖学金与一志愿生源奖学金不兼得,具体评选及发放办法,依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3、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2万,具体评选及发放办法,依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4、助学金:凡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每月600元,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
5、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置三助岗位,鼓励指导教师使用科研经费资助学生进行科学研究。
(四)住宿
我校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学生所在校区不同,分为1200元/年与1470元/年。
(五)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外(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人事档案调档函将发放方式请于复试结束后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六)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七)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19年8月前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失效等造成投递失败的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
学校代码:1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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