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发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2016年海南师范大学考研专业目
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发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2016年海南师范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及本说明。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目录所列为拟招生数,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历要求: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请注意:
①我校不接受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的报考,1-3年级本科生报考我校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也不接受提前毕业类似证明);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注意: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跨专业报考者须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须提交进修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③化学专业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④“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下设5个研究方向,其中01语文课程与教学论、02数学课程与教学论、03英语课程与教学论、05物理课程与教学论方向,仅限本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历要求: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请注意:
①我校不接受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的报考,1-3年级本科生报考我校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也不接受提前毕业类似证明);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注意:
①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跨专业报考者,须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须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6、部分专业报考的特别说明
①报考“045101教育管理”(教育硕士)专业的考生,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应届在校生不得报考该专业);
②045112学科教学(体育),限体育专业毕业生报考;
③045103学科教学(语文),限中文专业毕业生报考;
④045106学科教学(化学),不招跨专业报考考生;
⑤045110学科教学(地理),不招跨专业报考考生。
⑥045113学科教学(美术),限美术专业毕业生报考
⑦045105学科教学(物理),不招跨专业考生;
⑧045108学科教学(英语),限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三、有关考生学历和学籍查询的说明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1、考生填写的毕业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否则会导致校验未通过,包括毕业学校名称以及毕业年月等。
证书编号一般就是在学校盖章的下方的那个编号。01年以后的毕业证书编号一般都是17-18位的,不是那个NO.的流水号。
对于毕业后改名改身份证号等情况,考生应提供相应权威部门的真实证明材料供核查。
2、对于毕业学校改名合并问题,如在下拉列表中没有,考生必须在网报系统中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填写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
3、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全过程。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或是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不配合者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5、请考生自行查询并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解决。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在上述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一定要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务必详尽、准确、有效。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注册用户名、密码和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请注意查看所选考点(或考点所在省级招办或教育考试院)的公告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考生务必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奖惩信息及家庭成员等。
3、同时具有专、本科学历的考生,在备注信息中,详细准确填写各阶段毕业时间、学校、专业等信息(包括本、专科阶段)。并注明全日制、自考及脱产进修等学习类别。
4、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身份证号、注册毕业证书编号、注册学籍号、学位证书编号,以免与教育部学历注册信息比对时产生错误信息而影响准考和录取。
请考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查询学籍学历注册情况。
证书编号一般就是在学校盖章的下方的那个编号。01年以后的毕业证书编号一般都是17-18位的,不是那个NO.的流水号。
5、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要真实,如发现有作假行为,无论招生进行到哪个阶段,都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送有关部门处理。考生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考试各个过程,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5、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详细通讯地址(用于寄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我办。
五、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包含初试科目名称及考试时间安排等信息)。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由考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科目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研究生初试复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101思想政治教育、201英语一、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各地书店有售。
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以上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
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复试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看我校《2016年海南师范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办法、时间、地点及复试要求,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
八、其他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
3 .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类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奖助对象为全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和在职专业研究生)。
①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硕士研究生每月600元,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不按期缴纳学费及部分违反管理规定等将会停发助学金)。②学业奖学金,额度分档,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4、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除录取类别为委托定向培养外(须在复试时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人事档案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到考生本人。
海南师范大学代码为11658。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
(实习编辑:杨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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