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长沙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五、申请办法
1.申请人到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在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下载打印《长沙理工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2011年9月25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到长沙理工大学研招办,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由各学院于2011年9月30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时间为10月初,具体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学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26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后,并到所在学校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一般为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5.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六、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赤岭路45号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76;
咨询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