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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欢迎您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学习!

  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准备。

  一、报到日期:2017年9月3日。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提前向录取学部院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报到当日06:00到18:00将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和校内设立新生接待站,协助安排行李接运、报到、住宿等事宜。

  三、新生须凭《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来校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四、报到时须向学部院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平光免冠一寸半身彩色照片8张、二寸彩色照片4张。

  五、党(团)组织关系的迁转

  除考取本学部院系研究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外,所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党(团)员均须转党(团)组织关系,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

  (一)党组织关系迁转

  1.若是从北京市属的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转出,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支持服务系统中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目标党组织填写至北京师范大学某学院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无须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入校报到后,向所在学院党委报到,确认组织关系在系统中转入我校。

  2.若是从京外,或从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转出,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接收单位写"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学院党委,经学院党委确认信息无误后将转入信息录入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

  3.所有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的新生党员报到后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工作一体化平台(http://zzbgz.bnu.edu.cn)填写组织关系转入信息,并完善个人信息。

  (二)团组织关系迁转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学部(院、系)团组织"。

  报到后须将团员证交就读学部院系。

  六、户口迁移

  非定向就业生(即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研究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临时户口,如迁移,请注意: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只限本人,且公安机关的公章齐全。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还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迁移证上的籍贯及出生地栏,必须填写到省(市)、县,迁移证上字迹须清晰。迁移证或户口卡片自带到校,报到后连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和一张免冠一寸照片交就读学部院系。在户口迁出至未落户之前,身份证丢失无法补办。

  迁往地址:北京市北京师范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入学时不迁移户口的在学期间不得再申请迁移。户口迁至学校后在读期间不得迁出。

  定向就业生(即人事档案不转入北师大的研究生)户口不能迁移。

  七、行李托运

  请不要携带体积过大的箱子,以免无处存放。托运行李时每人单独开行李票,写明到站名称("北京站"、"北京西站"),并把"北京师范大学行李标签"(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贴在行李两端。9月1日至3日到达北京站、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提取。其它时间到达的行李或发往其它火车站的行李,学校不负责提取,保管费自理。

  八、新生按《2017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附件一)规定足额缴纳学费后,方能办理报到手续,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校解决住宿的,足额缴纳住宿费后,才能办理住宿手续。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申请办法参见附件二)。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的额度为本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最高金额不超过12000元,入学当天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则必须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足额缴纳第一学年学费。

  有意申请心平贷学金的新生请浏览附件三。

  九、住宿

  学术学位研究生:安排在校内住宿,住宿费为每年900元。人事档案不转入北师大的北京地区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安排住宿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安排住宿的在校内住宿,住宿费为每年900元。学校不安排住宿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请自行解决住宿。

  提前到校者学校不提前安排住宿。

  报到当日先到所在学部院系办理报到手续,再到公寓楼办理住宿手续。

  为方便学生,我校将经招标确定一家公司为新生提供必需的宿舍用品,学生可自愿自费购买,购买办法参见附件四。

  十、体检

  除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研究生向学部院系提交近期健康证明外,所有新生均由学校安排统一体检,体检费112元。不体检或者不按要求提交健康证明者不予注册,不能取得学籍。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35岁以下非北京地区生源需要自费接种疫苗。

  十一、公费医疗

  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研究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十二、学术学位研究生新生报到后将进行英语分班考试,详细通知请于7月中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十三、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须携带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十四、校园卡是学生在校期间身份识别的有效证件,具有报到注册、图书借阅、就餐购物、宿舍门禁、水电网费等多项功能,请妥善保管。校园卡初始查询和消费密码均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可使用校内圈存机、自助现金充值机、北师大微信门户、掌上师大APP或登录校园卡服务网站充值。

  "数字京师"信息门户(http://one.bnu.edu.cn)是面向全校师生最重要的综合信息平台,也是学校信息系统电子统一身份认证入口。登录后可以查看各类信息和资源,也可以直接进入上网网关、研究生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信息门户登录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首次登录后需激活账号(或关注北师大微信门户激活),修改初始密码,方可继续使用。

  北师大微信门户(http://weixin.bnu.edu.cn)是国内高校首批微信企业号,精准及时推送校内信息资讯,为广大师生提供贴心、便捷的校园服务。扫描右图二维码,成功关注。通过身份验证后进入迎新栏目,激活师大邮箱账号并设置初始密码。

  入学前和在校期间,学校将通过微信门户和邮箱发送相关通知。请在入学前注意查看微信以及登录学生邮箱,邮箱登录地址http://mail.bnu.edu.cn,使用方式详见邮箱登录地址。

  十五、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银行卡说明中开户人姓名和本人名字是否一致;银行卡信封上的卡号和银行卡卡号是否一致。银行卡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7位去掉最后一位(例如,身份证号码为110111188802013452的持有者的密码为201345)。拿到银行卡后请去当地就近的中国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激活(例如,向该卡中存入1元钱)并修改密码。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010-95566挂失。学生在校期间该银行卡免收年费。学校将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酬金等费用。

  报到时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用做银行备案,纸张要求A4幅面),并于复印件右下角签署本人姓名。

  十六、学校迎新工作安排将及时公布在迎新专题网站上,请于8月中下旬访问北师大主页http://www.bnu.edu.cn查询。

  十七、新生到校路线:(1)从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至积水潭站,再换乘22路等公共汽车到北师大站;(2)从北京西站乘坐387或694路公共汽车到北太平桥西站,由立交桥向南走十分钟便可到达;(3)从北京南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新街口站,再换乘47路等公共汽车到北师大站;(4)从首都机场乘大巴到北太平庄站,由立交桥向南走十分钟便可到达。

  附: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58808156

  财经处(缴费、银行卡)5880771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58802142

  学生宿舍服务中心(住宿)58808291

  校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58807930

  校团委(团组织关系)58805347

  保卫处户籍科(户口迁移)58808055

  信息网络中心(校园卡、网络)58808113

  研究生工作处(保险)58805182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

 

    附件一 2017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

  为便于您顺利报到,现将新生需要缴纳的费用及缴纳方式说明如下。

  交费方式:请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wszf.bnu.edu.cn/

  用户名: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末位字母大写)。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学宿费网上缴费攻略》。

  交费时间:2017年7月20日-2017年8月31日。

  学费票据领取方式:成功交费后,财经处将统一进行票据打印,同学们可在报到日当天于院系领取并签收。请注意:此票据为重要财务凭证并且是办理退费的重要材料,遗失不补,请同学们妥善保管。

  

北京师范大学财经处

  2017年6月

  

      附件二 关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的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确实难以支付学业费用的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可以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帮助大家顺利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者应具备中国银行有关贷款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请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bnu.edu.cn,查阅《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调查情况属实者;

  3.之前已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则需先还清此前的贷款本息方可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正在偿还上一阶段国家助学贷款,或正处在国家助学贷款展期阶段的同学,研究生阶段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和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每人每年的额度为本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最高金额不超过12000元。原则上按照先贷学费,后住宿费的顺序分配贷款金额。

  其中,所贷学费、住宿费金额应与本人实际学费、住宿费相对应。

  三、申请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入学前准备如下材料,并在9月底举办的助学贷款申请会上提交。

  1.困难证明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请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bn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与身份证、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一致)。

  2.申请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人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请如实提供上述材料。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假,银行方面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学校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注意事项

  1.准备申请者应该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2.我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10-58802142;受理我校助学贷款申请的银行为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咨询电话为:010-62212557。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
 

  附件三关于申请心平贷学金有关事宜的说明

  为助力北师大学子成长成才,知名企业家段永平先生和夫人刘昕女士捐资在北师大设立"心平自立贷学金"。这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诚信观和发展观为目标,以"自立、自强、诚信、发展"为理念的新型助学模式,具体申请条件请参考《心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bnu.edu.cn)。

  一、申请人资格

  全日制硕士一、二年级学生

  二、贷款额度

  "贷学金"申请额度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和10000元两个标准,每人在校期间最多可提出两次申请,个人在校期间心平贷学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20000元。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定监护人确认书》,手写签字;一式三份。

  3.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注:

  1.请按要求填写信息,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2.所填信息务必真实、详细,否则如造成贷学金不能申请,后果自负。

  3.咨询电话:************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
 

  附件四 关于新生预购宿舍卧具的说明

  各位同学:

  为了方便大家的学校生活,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将在报到日于学16楼北侧广场,组织有良好资质的床上用品销售商现场销售宿舍内床上用品。具体产品种类、价格、材质等信息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厘米)

重量(公斤)

数量

单价(元)

1

棉被

210×150

2(不含被里、被面重量)

1

100

2

褥子

200×90

1.5

1

80

3

床垫

195×88

2

1

75

4

床单

235×130

 

2

26

5

被罩

220×155

 

2

55

6

枕芯

65×40

 

1

30

7

枕套

70×45

 

2

10

8

枕巾

75×46

 

2

14

9

蚊帐

200×100×160

 

1

15

合计

 

13

510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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