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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语言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研复试细则及复试名单


       (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到普通高校进修本科课程10门以上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有效);
       (8)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一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考
       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三、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时间:2014年4月7日至9日请考生们按时到相应的地点报到,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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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施办法
       1.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0:1.2左右。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基础心理学、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四个专业占总成绩的50%,其他专业占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基础心理学、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四个专业占总成绩的50%,其他专业占总成绩的60%。根据最后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自然淘汰。
       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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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录取工作将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各院系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身体健康状况等,提出录取名单,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或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任何一门同等学力加试课程的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有严重问题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低于45分),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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